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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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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游戏全站: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04-26 04:52:23 作者: 爱游戏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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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查阅。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2,073.46万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26%。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41,469,190股计算。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致力于功能性填料行业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开展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研发和制造技术、超微粒子的分散技术、超微粒子的填充排列技术和超微粒子的表面处理技术为基础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应用的研发。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涵盖微米级和亚微米级角形粉体、微米级至纳米级球形粉体以及其他超微粒子和液态填料等,具有高纯度、高绝缘、低线性线胀系数、高导热性、低介电损耗、低放射性等特点。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芯片封装用环氧塑封材料(EMC)、液态塑封材料(LMC)、颗粒状环氧塑封材料(GMC)、底部填充材料(UF)、电子电路基板(CCL)、积层胶膜(BF)、导热材料、特种胶黏剂、蜂窝陶瓷载体以及特高压电力电子制品、3D 打印材料、齿科材料等新兴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世界领先的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及应用方案供应商,在“陪你做填料艺术家”愿景的指引下,紧紧围绕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战略性配合国内外行业领先客户。公司产品销售至行业领先的 EMC、LMC、GMC、UF 等封装材料、电子电路基板、导热材料、胶黏剂、先进绝缘制品、蜂窝陶瓷、3D 打印、齿科材料等领域客户,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公司不仅在传统产品质量方面赢得国内外领先客户认可,而且微米级和亚微米级球形二氧化硅、低放射性球形二氧化硅、低放射性高纯度球形氧化铝、球形二氧化钛、氮化物等产品销售至行业领先客户。公司产品除了在中国大陆销售以外,还在日本、韩国、欧美、东南亚、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实现销售,公司和诸多国内外有名的公司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研发模式:公司始终格外的重视研发工作,坚持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在公司层面设立技术委员会把握公司产品规划和技术方向。技术中心面向新技术、新材料、新应用;工艺部面向新性能、新工艺、新装备;品质管理部负责及时全方位识别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重视自主创新和产学研用合作创新相结合。

  采购模式:公司通过科学管理制度保障采购目标及效率。制度上以质量管理体系为核心,完善供应商导入与持续改善机制,质量管控前移,与供应商建立价值共创伙伴关系,由供应链部统一管理。采用以销定购模式,按订单采购并储备合理库存。严格审核供应商规模、供应半径、反应时间、质量保证、环境安全及资信,编制合格名录并定期评价建档,价格和数量随市场行情报价和订单而定。

  生产模式:公司围绕“及时提供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并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坚持使用行业一流的设备制造产品、注重现场管理的持续改善、长抓不懈推动员工素养提升、从始至终保持质量上的高标准,建设了行业一流的智能化生产线 认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提前对接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按照每个客户需求规划设计产品,使之适应不同行业甚至不同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性能优异的产品,以此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赖合作关系。

  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优化配置资源服务客户,针对不同领域客户的需求,设计、建立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和营销队伍,让客户第一时间准确了解公司和产品,快速准确识别客户的真实需求并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已形成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营销体系。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下游客户向公司提交订单,经公司确认后按订单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进行发货销售。

  公司产品属于新材料行业。新材料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对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具备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新材料行业的科学技术创新是赋能各行业科学技术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高水平发展的基础,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领域。根据工信部,2024 年新材料产业总产值预计突破 8 万亿元,2025 年预计将达到10万亿元。在新旧动能转化、产业体系升级的大背景下,人工智能、高速通信、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领域等各应用领域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为新材料的研发技术和推广应用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作为新材料的硅基氧化物和铝基氧化物等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得到了慢慢的变多的市场机遇,产业链上下游联系愈发紧密,多学科、多部门合作逐步加强,核心技术不断突破,产品类别不断丰富,未来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广阔。

  半导体封装是半导体制造的后道工艺,其核心任务是在晶圆完成前道制程后,将其封装为具备完整功能的独立芯片,封装工艺不仅要实现芯片与外部电路之间的电气连接与机械保护,还需确保芯片在复杂工作环境下的可靠性。以引线键合等为代表的传统封装技术,通过将芯片固定于基板并实现引脚连接,满足了保护、连接等基本应用需求;先进封装通过多芯片集成、高密度互连、异构封装等方式,除满足常规的保护、连接外,还可起到提高互联性能、提升功能密度、实现系统重构等作用,成为突破芯片性能瓶颈的关键技术。封装材料位于半导体封装的上游环节,其使用贯穿于整个封装流程,直接影响芯片的封装质量、性能与可靠性。高性能封装材料属于技术上的含金量高、工艺难度大、知识密集型的,是先进封装持续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以HPC、AI、高速通信等下游应用的需求为牵引,先进封装技术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据Yole预测,到2030年全球先进封装市场规模将增长至约800亿美元,2024-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达到9.4%。从技术结构来看,先进封装涵盖WLCSP(晶圆级芯片规模封装)、FCCSP(倒装芯片级封装)、FCBGA(倒装芯片球栅阵列封装)、2.5D封装、3D封装以及SiP(系统级封装)等多种形态。其中,FC(倒装)技术仍是当前占比最大的细致划分领域,市场占有率超40%。与此同时,受AI及高端算力芯片需求的强力驱动,2.5D/3D等封装技术的市场占有率正快速提升,Yole预计其占比将从2023年的27%上升至2029年的40%,年均复合增速高达18.05%,全球先进封装市场正加速向高集成度与异构集成架构演进。在此背景下,先进封装技术对封装材料体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升级需求,进而催生出对功能先进粉体材料在大颗粒精准控制、低放射含量、高导热性等方面的系统性升级需求,这一升级需求的变化,深刻改变了填料在先进封装中的角色定位与市场价值,以球形二氧化硅、球形氧化铝等为代表的功能性无机粉体填料正成为决定集成电路封装产业链价值跃升的关键环节,市场空间广阔。

  AI服务器、高速通信设施、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航空航天等行业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带动了EMC、LMC、GMC、Underfill等封装材料领域的市场需求,进而对于具有更低 CUT 点、更加紧密填充、更低的放射性含量、高导热性的球形二氧化硅、球形氧化铝等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市场需求。公司依靠核心技术生产的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具备行业领先的电性能、低 CUT 点、高填充率、高纯度等优良特性,持续精准满足新一代芯片封装材料的高性能要求。

  覆铜板(CCL)是用于制作印刷电路板(PCB)的重要基材,在PCB中主要起互连导通、绝缘和支撑的作用,其性能对电路中信号的传输速度、能量损失等具有直接影响。覆铜板种类丰富,按大类分为刚性与挠性,全球市场以刚性覆铜板为主。刚性覆铜板大体上分为玻纤布基(常规FR4、无铅无卤 FR-4、高 Tg FR-4)、纸基(FR-1等)、复合基(CEM系列)、特别的材料基(包括高频、高速和封装基板),通过制作成PCB,应用于下游各类电子科技类产品需求领域。从发展的新趋势来看,覆铜板呈现高速高频化发展趋势。

  目前,AI、高速通讯、高性能算力等应用领域的正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带动了算力板卡、交换机与光模块等领域的同步升级,下游硬件对于通讯频率、传输速度等方面性能要求不断的提高,为满足日渐增长的AI 算力高速数据传输需求,低介电损耗材料应用已成为下游电子电路基板技术发展重要方向,慢慢的变多的电子电路基板厂商已经使用M4-M6材料发展至使用M7-M8等高速材料,更将向使用 M9、M10及以上等级持续发展,以确保高速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高性能覆铜板正加速渗透。根据Goldman Sachs Global Investment Research 预计,HDI&高速高频等高阶覆铜板市场2024-2026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26%,高性能覆铜板市场需求保持比较高景气度。对于覆铜板上游材料而言,要选择具有较低 Df的材料以保证在使用的过程减少信号传输时的衰减、时延,以提高信号完整性,在功能性填料选择上,对于粒径、介电损耗等性能指标要求更为严格,因此,球形二氧化硅等为代表的高性能填料成为行业主流选择。

  公司依托42年功能性先进粉体粉体材料的技术积累,突破了高频、高速、HDI、IC载板等高性能电子电路基板用功能填料的核心技术,产品具有低Cut点、低介电损耗、高导热等优良性能,精准满足了高性能覆铜板客户的需求。2025年销售至高性能覆铜板领域的球形二氧化硅等产品营收占比呈上升趋势。

  导热材料是电子元件热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将电子元件产生的热量迅速、高效地传递至外界,从而提升散热性能,达到降低电子元件工作时候的温度、延长其常规使用的寿命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导热材料最重要的包含导热硅脂、导热凝胶、导热垫片、导热灌封胶、导热相变材料等聚合物基导热材料、金属基导热材料、陶瓷基导热材料、碳基导热材料和其他新型导热材料,下游应用场景最重要的包含消费电子、通信设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在消费电子领域,由于AI、高速通讯、大功率快充等技术在手机、PC、穿戴设备等终端设备持续渗透,使得终端设备处理器能力及功耗均不断的提高,发热量飞速增加,散热问题成为终端设备的重要挑战。根据IDC预计,2024年中国市场AI手机出货量为3700万台,2027年将达到1.5 亿台,2024-2027年CAGR为59.45%。随着相关消费电子终端设备销量持续提升,导热材料作为终端设备的关键散热方案,市场需求空间有望继续扩大。

  在通信设备领域,凭借科学技术创新、市场空间和政策支持,我国通信设施制造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已成为全世界领先的产业中心,行业规模持续扩展。根据智研咨询数据,我国通信设施制造业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16,867.86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26,347.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5.73%。其中,根据TrendForce数据,2023年全球AI服务器出货量为120.5万台,2026年有望达236.9万台,年均复合增速约25%,由于AI服务器严重依赖高速通信技术来构建集群,实现多台服务器、多个GPU之间的高速数据交换和协同计算,AI 等技术的迅速渗透应用发展将带动高速通信设施市场保持增长,导热材料行业也将因此受益。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导热材料大范围的应用于电控模组、驱动电机、动力电池、电源灌封、ADAS 传感器等,导热材料对于各器件稳定、高效、安全的运行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根据中汽协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5年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649万辆,同比增长28.2%;同期EVTank 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攀升至2354.2万辆,同比增幅达29.1%。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增长和智能化程度提高,新能源汽车领域对导热材料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已成为导热材料的重要增长点。

  导热材料基材往往采用高分子材料,而高分子材料导热性能有限,所以常常要添加热传导率较高的球形氧化铝等材料来改善其热传导性。伴随高性能导热材料的需求日益提升,催生作为导热填料的球形氧化铝、氮化物等市场需求的提高,导热填料的市场需求及发展前途日趋明显。

  随着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进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阶段,各类新兴行业对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需求不断的提高。在电力电子领域,特高压、AIDC等行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为电力电子制品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新一代电力电子制品不仅需要承受高压输电时超高电压的极限考验,还对电力电子制品的耐气候、极端条件下局放标准、稳定性、环保性、耐老化等性能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除了聚合物要求提升外,功能性填料的作用也愈加明显,经过特殊颗粒设计的填料在解决电力电子制品在更加恶劣的气候环境中强度提升、局放降低等方面效果非常明显。在3D打印材料、齿科材料等领域,微米级、亚微米级、纳米级球形二氧化硅凭借合理的粒度分布、低比表面积、高流动性、适宜的光学特性等特点,大幅度地提升相关制品的性能,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

  公司是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领域的领先企业,依托四十余年持续深耕形成的技术底蕴,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多品类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生产能力,是全球少数同时掌握火焰熔融法、高温氧化法和液相制备法生产的基本工艺的企业,形成了以硅基氧化物、铝基氧化物产品为基础,多品类规格齐备的产品布局,在稳定供应能力、产品性能、规模、技术上具有行业领先优势。

  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形成了涵盖原料设计、颗粒设计、复合掺杂、高温球化、颗粒分散、液相制备、燃烧合成、晶相调控、表面修饰等核心技术,实现了向全球高端市场突破的跨越式发展,公司已陆续攻克先进封装、新一代高频高速覆铜板、高导热材料等场景用功能性填料的技术难关,成为高性能处理芯片、高性能服务器、高导热材料等尖端领域关键材料供应商。

  公司承担了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江苏省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发展专项;完成多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国家、省级技术革新项目,多项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和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建成并拥有国家特种超细粉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硅微粉产业化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石英粉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江苏省无机非金属功能性粉体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和电子封装用石英粉体材料新兴起的产业标准化试点等称号。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AI大模型、高性能计算及高速通信等终端应用的迅猛发展,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在先进封装、高性能电子电路基板、导热材料等下游领域中的战略地位从传统填料向核心材料转变,价值量正快速提升。公司持续聚焦高端芯片(AI、5G、HPC等)封装 、异构集成先进封装(Chiplet、HBM等)、新一代高频高速覆铜板(M8、M9、M10等)、新能源汽车用高导热材料、先进毫米波雷达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先进的技术,深化纳米级球形二氧化硅、高性能球形二氧化钛等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研究开发及应用推广,持续推出多种规格、低CUT点、表面修饰、Low α微米/亚微米球形二氧化硅、低钠球形氧化铝粉,Low α球形氧化铝、高频高速覆铜板用低损耗/超低损耗/极低损耗球形二氧化硅,新能源汽车用高导热微米/亚微米球形氧化铝等产品,持续加强功能性粉体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储备二十余年的液相制备球形二氧化硅也正受益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的发展机遇,产品认证速度不断加快。随着下游应用领域对高性能材料需求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结构有望进一步改善,从而推动经营质量不断提升。

  在新产业方面,先进封装产业呈现加速渗透态势,2.5D/3D等封装技术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推动具有精准大颗粒管控、更低CUT点、更加紧密填充、更低的放射性含量、高导热性的球形二氧化硅、球形氧化铝等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市场需求,公司产品已成为先进封装技术迭代的关键配套材料,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广阔。新业态方面,产业链协作更为深入,公司持续深化与国内外领先的集成电路封装材料、高性能电子电路基板、导热材料厂商的战略合作,凭借多品类产品矩阵为产业链提供全面的材料解决方案,推进新产品验证,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在客户端应用的价值量正明显提升。新模式方面,公司紧抓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升级的机遇,在优势领域提升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大力推进高性能产品研制与市场拓展,高性能产品营收占比迅速增加,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未来随着全球AI基础设施建设、高速通讯、汽车电子等市场需求的增长,公司将深化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充分受益于全球高性能粉体材料市场的发展。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11,550.35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16.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64.47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16.4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主要按照市场行情报价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18,25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劳务。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做了表决,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另外的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都同意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18,25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5年同类业务实际发生额。

  2、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18,250万元,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均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或孙公司。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会因其订单之间的分配调整导致相应的金额调整。

  3、由于关联交易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为了保证关联交易数据的准确性,故统计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4、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主体是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上超额情况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基于经营的需要,由公司管理层确定执行,现提请董事会对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23.26%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方。

  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为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2.93%的子公司(直接持股59.85%;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股3.08%)。

  生益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为生益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持股70%的子公司,生益电子(海外)有限公司持股30%的孙公司。生益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生益电子(海外)有限公司为生益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够正常结算,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74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桂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区伟杰,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未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陈桂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区伟杰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陈桂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区伟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2026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5万元(含税),费用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26年度年报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的审计服务,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预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的,薪酬参照具体职位标准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及不常驻公司工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独立董事朱恒源、独立董事吴凡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年薪八万,每月核发。独立董事潘东晖不在本公司领取津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具体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独立董事朱恒源、吴凡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潘东晖不在本公司领取津贴。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的,薪酬参照具体职位标准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及不常驻公司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如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该薪酬为其全部职务的薪酬总额。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6年度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2,644,734.7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2,741,454.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1,469,1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734,5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2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作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吴凡,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助教,会计学教师;2020年6月至今任南京林业大学讲师,会计学教师;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025年,本人作为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了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2025年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注: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报告期内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等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依法独立、客观地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作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及时进行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与公司董事长等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讨论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回复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现场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充分利用多种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规范运作、管理状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等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议,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审慎决策,对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着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议案等资料,基于独立董事的立场,认为公司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过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赞同公司续聘该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柏林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柏林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运营水平。有利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效履行职务,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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